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下发征求意见稿 网贷存管银行将负责风险监控报告
来源:金融时报
本报记者周琰
困扰P2P网贷资金存管的规范问题,正在获得改善。日前,在银监会的指导下,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起草编制了《互联网金融个体网络借贷资金存管系统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系统规范》)、《互联网金融个体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业务规范》),并于近日向部分会员单位下发。
P2P银行存管合作亟待统一规范
对于此次《系统规范》、《业务规范》的出台背景,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主要是由于目前网络借贷行业资金存管标准不一致、规范不统一,联合存管、部分存管、伪存管等形式并行。
距银监会下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已有一年,《暂行办法》要求平台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业内人士表示,银行存管一直是各界关注的热点,《系统规范》和《业务规范》是对《暂行办法》的补充。
紫马财行CEO唐学庆对记者表示:“从内容上来看,两份规范文件在银监会《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的基础上作了很多细节上的丰富补充,给存管工作提供了一套详细的参考标准。相比指引,两份规范的一大亮点是提出了由存管银行进行风险监测的要求。规范要求存管银行应建立负面舆情信息监测机制,在存管系统中设立风险监控机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平台超限额等违法违规及交易数据异常情况等;将部分风险监测和报送的责任交给银行,有利于改变存管银行‘存而不管’的状况,同时也会加大银行的成本开支,变相造成平台存管成本的提高。”
据网贷之家研究中心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8月24日,已有广东华兴银行、江西银行、徽商银行和浙商银行等49家银行布局P2P网贷平台资金直接存管业务,共有705家正常运营平台宣布与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含已完成资金存管系统对接并上线的平台),约占同期P2P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总数量的33.73%,其中有450家正常运营平台与银行完成直接存管系统对接并上线(含上线存管系统但未发存管标的平台),占P2P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总数量的21.53%。
恒丰银行研究院执行院长董希淼表示,在技术层面上,应强化技术支撑,进一步优化资金存管系统。在不影响独立从事资金存管业务的前提下,银行可在支付通道、系统搭建等方面与具有丰富开发经验、过硬专业能力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技术服务公司合作,提升和优化网贷资金银行存管系统。如银行把控存管业务的核心流程,借款人和投资人开立独立的银行账户;同时,通过为客户提供银行通道、第三方支付通道等多种方式,优化客户体验。
重在规范资金存管
对于行业来说,资金存管细则的尽快落地,能为银行以及P2P平台指明方向,最终将会更好地促进行业合规发展。
据悉,《业务规范》和《系统规范》通过了协会网络借贷专业委员会的审查讨论。《业务规范》对近期业内和舆论多有反映的银行存管乱象,如“部分存管”“存而不管”“联合存管”等作出了回应,将推动网贷资金存管的高效落地和有序发展,进而加速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规范和发展。《系统规范》共分为五大部分,主要包括个体网络借贷资金存管的基本原则,资金存管系统的账户、资金、交易等功能性要求以及安全性、可靠性、性能等非功能性要求。同时,《业务规范》规定了存管人、业务管理、业务运行和风险监测的要求。
据业内人士介绍,两份征求意见稿的亮点在于,对存管人(为网络借贷业务提供资金存管服务的商业银行)提出风险监控、信息披露和监管报送的要求。根据要求,存管人应建立委托人(网贷平台)负面舆情信息监测机制,同时存管系统应设置风险监控机制,建立数据分析模型,当发现委托人平台出现超限额等违法违规及交易数据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团贷网联合创始人兼总裁张林表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作为国家级的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组织,一直在加强互联网金融标准的组织建设,加强互联网金融标准的制度建设,构建和完善互联网金融标准体系,并大力推进互联网金融领域关键标准的研制出台。我们看到,协会自成立以来,发布了《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息披露自律管理规范》《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推进行业标准体系建设,有利于加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完善互联网金融风险治理,规范并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张林表示,上述《系统规范》对存管系统的功能性和非功能性要求作了明确的表述和数字化指标,让各地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有了统一规范,是对《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相关内容的明确和补充,监管精神一脉相承。
“而且对存管银行的‘管’提出了实质性要求。要求银行的存管系统预留与监管机构和行业自律组织的各类系统对接的数据接口,并开放满足监管要求的数据字段,符合非现场监管标准等,这将保证监管机构及时得到平台最真实的数据,体现了监管的穿透性,将更加有效地指导监管层的风险防范和政策调控。”张林说:“《业务规范》对信息披露也提出了进一步要求,存管银行定期向网贷平台提供存管报告,报告内容至少包括网贷平台的交易规模、借贷余额、存管余额、借款人及出借人数量等,这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的精神也保持高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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